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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就鼎益豐案向9經紀行發限制通知書

證監會向9家經紀行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置或處理在其客戶賬戶內持有的若干資產。該等賬戶與2018年至2019年初期間中國鼎益豐控股(00612)股份的涉嫌市場操控活動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限制通知書禁止該等經紀行在未取得證監會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有關客戶賬戶內的任何資產。

證監會指出,該等經紀行並非證監會今次進行調查的對象,而它們已就有關調查作出配合,而限制通知書並不影響該等經紀行的運作或它們的其他客戶。

證監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發出限制通知書是可取的做法。

該等經紀行分別為中州國際證券、招銀國際證券、橫華國際証券、佳兆業證券、新鴻基投資服務、天元金融、勝利證券、越秀証券及中泰國際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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