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判決殺河南女法官 5旬漢判死刑
河南漯河市郾城區37歲女法官王佳佳,疑因一宗交通意外索償案的判決引起案中原告不滿遭報復殺害。
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50歲被告黨志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告當庭表示上訴。
事發於今年8月7日傍晚6時30分左右,王佳佳在其居住的小區地下停車場地下2層電梯口處,被一名男子用刀割頸致死,公安機關翌日凌晨約3時在黨男家中將其抓獲。
經查看相關錄像,認定黨志軍是王佳佳所辦今年4月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的原告,他因索償未達其要求的近1.9萬元(人民幣‧下同),僅獲判9384.89元賠償,對辦案的法官王佳佳心生不滿而行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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