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荃灣葵青一帶放蛇 拘2白牌車司機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展開打擊「白牌車」行動,今日於荃灣及葵青一帶派員喬裝乘客,成功截獲2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2名分別為38歲及60歲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涉案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廖偉倫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他又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用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作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遇上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或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