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終院海外法官質疑國安法凌駕基本法 政府:有違事實
2021年不續任的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何熙怡(Brenda Hale)日前接受訪問,首度開腔稱因《港區國安法》而不續任,又形容愈來愈認為不續任是正確決定,因《國安法》已凌駕《基本法》。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何熙怡對《國安法》及有關香港法治及獨立的司法權發表的言論與事實不符,尤其她指所謂「《國安法》已凌駕《基本法》」這點絕不正確,有違事實。
發言人指出,《國安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根據《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大《5.28決定》制定,填補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短板漏洞,《國安法》與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均堅持法治原則,同時依法保護《基本法》規定的權利和自由。
此外,特區司法制度受《基本法》保障,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強調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緊守司法誓言,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
何熙怡從未參予任何案件審理
發言人又提到,何熙怡於2018年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但從未參予任何案件的審理,在2021年6月,她向司法機構表示因私人原因於當時任期屆滿後將不續任,這與其現時的說法有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