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操縱股價案終審維持判無罪
韓聯社報道,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涉嫌操縱股價與會計欺詐案終審宣判,南韓最高法院維持2項下級法院裁決,認定李在鎔無罪,前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等與李在鎔一同被起訴的13人亦全部被判無罪。
李在鎔等人涉嫌2015年在子公司第一毛織(Cheil Industries)和三星物產(Samsung C&T)2家企業的合併過程中參與非法交易、操縱股價、會計詐騙,於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
一審經過3年5個月的審理,去年2月宣判李在鎔無罪,二審於今年2月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