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以行政手段取代同性伴侶登記制度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首次召開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強調,如法案未能獲立法會通過,終審法院的裁決命令將繼續有效。
有多名議員關注以行政手段取代立法框架的可能性,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梅基發表示,擔心行政登記未能處理突發情況,又指過去有關同性伴侶權益的案件都要「逐級法院打到終審」,指如不立法設建記制度登記制度,便要「每一個個別問題都打一次」,會對同性伴侶私生活造成滋擾。
新民黨葉劉淑儀關注同性伴侶登記的條件之一包括在海外註冊結婚,關注如在本地外國領事館登記結婚,是否同樣有認受性;關注如草案遭否決,法庭命令是否繼續生效,政府後續會如何處理。
曾國衞表示,具體操作會在條例通過後再研究。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梅基發表示,終審法院的判決中提出訂下兩年暫緩期,並於今年10月屆滿,即使立法會未能通過草案,終審法院的命令依然有效,政府有持續責任履行義務。
會上有多位議員關注以行政手段代替立法框架的可能性。經民聯吳永嘉理解對政府要履行終審法院的判決,但關注是否有空間以行政手段,如讓同性伴侶到相應政制局登記,繼而享有醫療、處理身後事等權利。
曾國衞重申,終審法院的判決中提到要求政府對同性伴侶提供法律保障的機制,「用法律形式去做進行,係因應返法院嘅要求,針對問題核心考慮。」梅基發補充指,如其中一方只透過政府透過相關部分以行政手段預先登記,擔心有突發事故發生時,預先的授權及指示未必能處理所有突發情況,所以政府依然認為以立法處理較恰當。
梅基發後來回答其他議員提問時,提到過去有不同關於同性權益的案件要「逐級法院打到終審」,而最終都取得勝訴,指如不立法設登記制度,便要「每一個個別問題都打一次」,會對同性伴侶私生活造成滋擾。
民建聯周浩鼎代表民建聯,堅決反對同性伴侶登記法案。他強調民建聯尊重不同性傾向的人士,但認為應用個別措施處理,而非另設一套制度顛覆香港的傳統家庭價值、倫理,以及「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如該登記制度獲通過,如同承認同性婚姻,形容「中門大開」,相信更顛覆家庭價值觀的事件會接踵而來。他重申,民建聯議員在日後審議條文時,無論發言與否都不代表支持登記制度。曾國衞對其個人意見「不予置評」。
工聯會黄國認為登記制度與同性婚姻只是「90步同100步程度上嘅唔同」,關注政府能否從「尊重個人意願角度、保障應有權力」的角度進行修例,而非從通過間接承認同性婚姻而賦予權力。
曾國衞強調,是次法案已平衡了社會憂慮、法院要求、公眾期望,以及香港整體利益,期望立法會以融和、社會融合的角度看待法案。
商界嚴剛表示,對於面對爭議極大的同性議題上,政府仍依法施政、敢於面對挑戰的做法是值得肯定。他提到,全球有多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而作為多元化、國際大都會的香港,不得不承認該現實問題。不過,他認為同性議題複雜,建議政府定立框架時應集思廣益,包括同性伴侶的權利應否涵蓋遺產繼承、申請公屋等。
會議結束後,曾國衞被追問有否統計可取得的贊成票數,以及評估法案通過的機會時,他三次強調當局正全力積極推動立法工作。至於會否向法庭申請延期時,他則直言:「我哋推動工作當然代表唔會延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