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4名嶺大學生會成員涉盜130萬公款 用作還卡數等
警方昨日以「盜竊」及「串謀盜竊」罪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21至24歲,包括2名嶺南大學學生會前幹事及2名聲稱現任幹事,涉嫌非法挪用學生會公款作私人用途,涉及金額約130萬元。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歐陽德表示,2名涉案前幹事涉嫌簽發4張總值130萬元支票,包括1張40萬支票存入一間本地學生組織,另外3張總值90萬支票,分別存入於2名聲稱現任幹事的私人戶口。
警方指出,經追縱資金流向,發現有部分學生會資金用作私人用途,包括用作償還卡數、涉及個人出行、飲食、娛樂、機票食宿等開支,亦有用作償還個人私人貸款,以及用作注入個人名義開設的投資戶口。
嶺南大學發言人表示,大學正在了解事件,並會配合警方進行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