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宇:非所有政府採購均由物流署負責
物流署採購冒牌水風波,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對政府個別採購程序。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政府的採購政策是透過公平、公開及具競爭性的採購程序,取得物有所值的貨品和服務,實際上,並非所有政府採購均由物流署負責。
許正宇指出,一般而言,物流署會為部門供應所需的通用物品和採購價值超過1000萬元的貨品,而部門則自行負責採購服務和價值較低的貨品。
現時,部門須每兩年進行一次「自行評估」,以提高人員遵守採購規定的意識及加強自我監察。物流署亦設有專隊,不時到訪部門抽查採購紀錄,作第三方審查。過去3年,物流署每年平均查核超過100個採購項目,當中亦有就個別項目建議改善措施。
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已於8月下旬召開第一次會議,會聚焦在盡職調查、招標準則、合約管理和質量保證等方面提出優化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