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交易商協會要求整改債市低價承銷包銷等
針對市場成員近期反映的低價承銷費、低價包銷、拼盤投資、利益輸送等問題,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通知,加強銀行間債市發行承銷規範,規範市場秩序,加強自律管理。
通知要求,發行人、承銷機構(包括主承銷商和承銷商)應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發行承銷,公平對待所有投資者,不得事先約定債券發行利率,不得以「返費」等手段扭曲市場價格,不得以代持、互持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通知指出,主承銷商應充分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得將包銷變相作為主動投資爭攬客戶的手段;承銷機構開展餘額包銷應當報價公允、程序合規,並按發行文件披露的方式確定餘額包銷利率。餘額包銷不得擠佔有效申購投資者認購規模,利率不得低於投資者有效申購利率上限。
此外,承銷機構不得以低於成本的承銷費率報價參與債券項目競標。發行人、承銷機構應按照商業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不應拒絕支付或拖欠費用;投資者不得協助發行人「自融」,不得參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益輸送、非市場化發行等違法違規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