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稱境外投資者符條件可按投資額10%抵免稅額
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發布《關於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稅收抵免政策的公告》,其中明確,境外投資者以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今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用於境內直接投資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投資額的10%抵免境外投資者當年的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後結轉。
中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稅收協定中關於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適用稅率低於10%的,按照協定稅率執行。
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發布《關於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稅收抵免政策的公告》,其中明確,境外投資者以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今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用於境內直接投資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投資額的10%抵免境外投資者當年的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後結轉。
中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稅收協定中關於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適用稅率低於10%的,按照協定稅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