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稅加徵門檻降至90萬人民幣
中國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公布,調整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稅政策,將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徵消費稅範圍自當前的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人民幣.下同)降至90萬元,旨在進一步引導合理消費;規定自7月20日起執行。
財政部發布公告稱,將對加徵消費稅的超豪華小汽車徵收範圍調整為每輛零售價格9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各種動力類型(含純電動、燃料電池等動力類型)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
根據公告,對純電動、燃料電池等沒有氣缸容量(排氣量)的超豪華小汽車僅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對納稅人銷售二手超豪華小汽車,不徵收消費稅。
2016年11月,財政部發通知,稱為引導合理消費,促進節能減排,在小汽車稅目下增設超豪華小汽車子稅目,徵收範圍為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徵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徵消費稅,稅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