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譴責栢淳會計師事務所等 共罰款逾35萬
會財局就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栢淳會計師事務所、左世康及任偉文,於2023年在未有遵守註冊規定的情況下,進行多個公眾利益實體審計項目,違反《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作出處分。
處分包括公開譴責栢淳、左世康及任偉文;罰款合共35.35萬元,包括對栢淳處以罰款21萬元、對左世康處以罰款10.5萬元及對任偉文處以罰款3.85萬元;命令左世康及任偉文繳付會財局的調查費用及開支。
會財局指出,左世康及任偉文均非栢淳的註冊項目合夥人或註冊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然而,在2023年間,栢淳作為7個公眾利益實體項目的核數師,授權左世康在其中6個審計項目中擔任項目合夥人或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並授權任偉文在一個審計項目中擔任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而兩人亦在沒有註冊的情況下,以該等身份參與了上述審計項目。因此,他們的行為構成會財局條例下的失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