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禁止花旗環球金融亞洲前負責人重投業界5年
證監會禁止花旗環球金融亞洲有限公司前負責人員、主要業務核心職能主管、董事會成員兼泛亞股票主管Richard Charles Heyes重投業界,為期5年,由昨日起至2030年9月14日止。
證監會在採取上述紀律行動前,已經處分了花旗環球金融,因該公司在2008年至2018年十年期間,一直容許其現貨股票業務部轄下多個交易櫃枱向機構客戶發布被錯誤標籤的申購意向,並在執行利便交易時向該等客戶作出失實陳述,嚴重違反監管規定和犯有內部監控缺失。
證監會認為,花旗環球金融的違規行為及缺失,可歸因於Heyes沒有履行其作為負責人員、核心職能主管及花旗環球金融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
證監會的調查顯示,Heyes應該知道花旗環球金融的股票銷售交易櫃枱慣常地向客戶發出被錯誤標籤的申購意向,以引發客戶查詢。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證監會在2014年對花旗環球金融的業務活動進行有限度檢視時,曾揭露該公司的申購意向流程方面存在其他令人關注的事項,但他並未確保花旗環球金融已就申購意向的發出,實施足夠和有效的監控措施。
於2014年中,Heyes出席證監會的圓桌會議,席間證監會闡述了在市場上的利便客戶活動中所發現的常見問題,包括未有取得明示的客戶同意。然而,他沒有確保花旗環球金融設有足夠的內部指引和合規監察,以查核交易員是否在執行利便交易前已就花旗環球金融的主事人身份作出交易前披露,及取得客戶的事先同意。
此外,證監會發現,Heyes本應可從其下屬向他發送或轉發的電郵得知,交易員為了爭取提升市場佔有率而向客戶作出失實陳述,將利便交易稱為代理交易。然而,由於他沒有注意到有關電郵,導致交易員的失當行為未獲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