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遭證監譴責兼罰款800萬 錯誤分類專業投資者
證監會對瑞銀(UBS AG)作出譴責,並處以罰款800萬元,指其內部系統及監控措施存在缺失,在逾12年間未能確保對客戶的專業投資者身份作出準確分類。
證監會調查發現,在2009年至2022年7月,瑞銀使用自動化程序來核實客戶專業投資者身份,而該程序是基於其對《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下適用於若干類別聯權共有賬戶持有人投資組合最低要求錯誤解讀。瑞銀將若干賬戶錯誤地分類為專業投資者賬戶,事實上這些賬戶應被分類為非專業投資者賬戶。瑞銀在沒有取得有效常設授權以使用客戶證券或證券抵押品,或沒有在向他們發出戶口月結單中披露相關資料下,向一些非專業投資者客戶提供證券滙集借貸服務;及發售及銷售擬僅供專業投資者購買的投資產品。
瑞銀於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4年期間回顧審查發現,共有560個在香港入賬及或管理聯權共有賬戶被錯誤地分類為專業投資者賬戶,包括23個已登記使用證券滙集借貸服務賬戶,涉9190宗交易,以及94個已就限於專業投資者產品進行投資交易的賬戶,涉及500宗交易。
證監會認為,瑞銀沒有以適當技能和小心審慎態度行事,亦沒有設立有效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確保對客戶專業投資者身份作出準確的分類和遵守適用的監管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