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直接訂購 教學視頻

聯交所向泰加保險及6董事採取紀律行動

聯交所公布對已除牌的泰加保險及6名董事的紀律行動,除譴責泰加保險外,並向該公司前主席兼非執行董事吳宇、公司除牌時的執行董事梁琴、非執行董事凌旭俊、獨立非執行董事詹達堯、余祖德及何曉斌,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及譴責。

泰加保險股份於2022年暫停買賣,必須於2023年7月4日或之前證明其擁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支持其繼續上市及復牌,否則便會被除牌。於2023年2月28日,該公司當時的主要股東之一吳宇提出向該公司饋贈稱之為新成立的阿聯酋持牌保險公司,名為喜馬拉雅保險,以支持該公司符合須有足夠業務運作的規定。

於2023年3月3日至6月5日,該公司就喜馬拉雅、該公司擬開展的新阿聯酋保險業務及該公司的復牌前景刊發一系列公告。有關公告呈現出該集團將在不久的將來拓展實質性的國際保險業務的願景,並形容喜馬拉雅為一家持牌可從事多項保險業務的阿聯酋保險公司;然而,有關公告並不準確、不完整且具誤導成分。

聯交所裁定,有關公告就喜馬拉雅及其監管狀況載有不準確、不完整及/或具誤導成分的資料。有關公告對擬開展的阿聯酋保險業務的準備狀態給予誤導性印象。

該公司就有關公告的披露違反了《上市規則》條例。相關董事須對有關公告的準確性負責,他們亦違反相關條以及責任。

此個案的公告誤導性質尤其嚴重,因為符合復牌指引的期限將至,且該公司原準備就擬開展的阿聯酋保險業務向投資者籌集大量新資金,包括擬發行40億元債券。

事件反映相關董事對有關公告的準確性表現罔顧漠視。該公司僅於上市科開始查詢後,才在2023年5月就喜馬拉雅的監管狀況徵詢意見。該公司及相關董事最遲於2023年7月獲悉喜馬拉雅的牌照狀況及範圍的實際情況(包括其牌照於2023年7月中期滿失效),但並無及時作妥善披露這些事項。直至同年10月方公開披露這些事項,這進一步導致投資者無法及時準確地獲取有關該公司業務與復牌前景的資訊。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泓滙財經資訊有限公司及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