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瀚洗錢案丨證監會撤回3經紀行限制通知書 以便退還受限制資產
證監會表示,已撤回向3家經紀行─長江證券經紀(香港)、海通國際證券及金利豐證券發出的限制通知書,當中禁止它們處置或處理特定客戶賬戶內的款項或資產。該等賬戶均牽涉華瀚健康產業控股在財務報表中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一事。
華瀚兩名前高層人員張岳及鄧杰名下的投資公司Bull’s-Eye Limited(BEL)於上述3家經紀行開設了賬戶,而有關限制通知書旨在保存二人在該等賬戶內持有的資產。
證監會經調查後揭發華瀚集資活動的所得款項曾被挪用,並發現其中有部分款項被存入BEL於上述經紀行開立的賬戶內,於是採取有關行動。
證監會亦將案件轉介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警方早前以所得款項被挪用的洗錢罪,成功檢控華瀚前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有鑑於此,證監會撤回該等限制通知書,以便BEL(現正進行清盤)的清盤人得以向受影響人士退還受限制資產。
上述3家經紀行並非證監會的調查對象,而該等限制通知書並不影響3者的運作或它們的其他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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