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觀點丨一月效應又變種 啟發真正大市夢
「一月效應」,研究行為金融者決不陌生,名不正則言不順,必須指出,在文獻上正式有一解答,就是美國稅制下,美股投資者年底減持有浮動虧損的,變成實現虧損,繼而得稅務優惠。
沽貨不代表看淡,故12月沽後,1月買回來,當中不乏細價股,1月翻生,該月回報率勝其他股份平均,又或同一批股份計,其1月份回報率高於其他不同月份平均。
不知怎地,幾十年來,港股向美股學習,只照搬,條件不具備,效果自不同,稅制兩回事,尤其細節複雜度,當地不同總統不同利益團體不同法例轉變,既得利益者,包括但不限於專業人士,尋租搵着數,港股難相比。
放諸今天,跑數據更易,運算快如(甚至可能快過)閃電,與其等1月完成才去估全年,不如試試1月首周估全年,姑且戲稱之為「一月首周效應」吧。就以2026年首5個交易日去計,全周有進賬,即全年亦為正回報?只是首3天升市,成交逐增,之後一天恒指跌,成交略降,又會否看成是全年翻版?諸如此類,大家有心在電腦試,總可試點什麼出來,但背後有否理據?抑或毋須理據?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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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國彬 投資者哲學
原文請閱今日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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