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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木匠江蘇管理中心買賣合同訴訟再審申請遭駁回

譚木匠(00837)表示,就公司與發展商蘇州建興置業有限公司之間關於一處位於江蘇省句容市物業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案,近日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其駁回了公司的再審申請;公司堅決維護合法權益,將依法尋求一切可行救濟途徑。

該物業為譚木匠於2013年12月與發展商簽訂合法《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購得,已依約全額支付購房款共計3355.63萬元(人民幣‧下同),並自此實際佔有、使用該物業至今,一直作為公司的管理中心。然而,由於發展商未能履行解除物業抵押、結清相關稅費等合同義務,導致公司一直未能獲得該物業的產權登記。發展商後續陷入財務困境,於2020年6月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2021年2月,發展商的破產管理人單方面試圖終止原買賣合同,並要求譚木匠返還物業,繼而提起訴訟。儘管公司在一審及二審程式中均積極抗辯,但法院均判決支援管理人訴請。近日,譚木匠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其駁回了公司的再審申請。該裁定標誌案件在中國普通司法上訴程序上的終結。

譚木匠指出,對於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最終裁決,公司表示尊重,但堅決認為該裁決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上存在錯誤,未能充分保障守約方的合法權利。公司董事會經審慎評估並諮詢中國法律顧問意見後,認為公司是合同的完全守約方;管理人解除合同的權力在案件中不應適用;以及對裁決理由持有異議,公司對於終審裁定中關於物業屬於破產財產、公司不符合消費者特殊保護規則,以及佔有狀態合法性等認定,持有不同法律意見,認為這未能全面考量本案交易背景、合同履行實質情況及公平原則。

該公司表示,董事會正在法律顧問協助下,積極評估並通過一切在法律框架內可行的途徑尋求救濟,包括但不限於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抗訴,或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公司董事會將審慎決策後續法律行動。

同時,公司董事會亦對終審裁決可能產生的潛在影響進行了評估,在運營方面,該物業長期作為公司管理中心,若最終須返還,將涉及搬遷事宜,可能產生相應成本並對行政職能產生短期干擾。在財務方面,截至去年12月底,該物業於公司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約為2279.61萬元。若執行裁決,將導致該資產被沖銷。同時,公司就已付購房款將轉為對發展商破產財產的普通債權。鑑於發展商已無償債能力,該債權的實際回收可能性極低。

譚木匠稱,事件中,公司作為無過錯的守約方,蒙受了重大損失。公司將繼續以積極、專業的態度,利用法律賦予的 一切權利和途徑,堅決捍衞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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