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觀點丨用別人錢玩樓:輕資產發展商與基金管理人
近年香港商業物業市道急轉直下,租金與售價大幅回落,舖王及收租王的爆煲,影響多局限於其個人或所控制的公司層面,但以「輕資產」模式包裝的投資及項目管理人,動用的是別人的錢OPM(Other People's Money),一旦項目或基金爆煲,便會牽連大量被動參與的投資者,將衝擊放大至整個社會及金融體系。
首先要釐清一點:所謂「房地產投資及項目管理人」究竟如何運作?
整體而言,他們大致可分為 「項目管理人」與「基金管理人」兩大類。 兩者雖然同樣都是「用別人的錢玩樓」, 但在法律架構、監管程度、資金來源及風險承擔上,卻存在明顯差異。對於「房地產項目管理人」,通常會以「輕資產發展商」來包裝自己,但更貼切的說法,其實是「代人玩樓的代班發展商」。
【信報月刊】投資馬拉松 林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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