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規管放債人丨許正宇:已參考外傭月薪及膳食津貼等
財庫局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第一階段措施今年8月生效,每月收入6000元或以下,「還款佔入息比率(DSR)」上限不超過35%,收入6001元至1.2萬元,上限則不超過40%。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規管參考了外傭基本月薪及膳食津貼等金額,希望有關限制可令整個市場能夠穩健發展。
許正宇指出,將門檻訂於6000元及1.2萬元以下,是參考了外傭基本月薪及膳食津貼等金額,希望有一個分階梯、風險為本的安排,優化制度的同時,確保放債人及借款人利益獲保障。當局與相關總領事有溝通,為外傭設有研討會,講解安全合法的借錢途經。
許正宇:「風險為本角度,相對來說6000元以上至1.2萬元的低收入人士,他們的風險相對於6000元月薪以下的人為低,所以我們相對容許比較高的每月還債相對收入比率達40%,而不是35%,讓他有更大空間。當然整體來說要持續用各種措施,確保放債人制度能穩健發展。」
他說,當局會每兩年檢視門檻,期望所有規管措施目標在今年8月及明年6月分兩階段實施。
首階段亦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諮詢人,借款合約則會加入風險警示,許正宇說,過去有非借款人,被填報作為諮詢人,帶來滋擾,措施要確保與借款人無關的資訊,不會落到放債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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