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2月通脹升至1.7%
政府統計處公布,2月份整體消費物價按年升1.7%,較1月份升1.1%為高。剔除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基本通脹率為1.6%,亦較1月份升1%為高。
政府表示,按年升幅擴大主要是由於旅遊費用和進出香港交通費用在農曆新年期間上升所致,加上去年農曆新年在1月份,導致去年2月份的比較基數相對較低。
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2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雜項服務升4.9%、交通升4.3%、電力、燃氣及水升3.5%、雜項物品升1.8%、煙酒升1.8%、住屋升1.1%、外出用膳及外賣升1.1%,以及基本食品升0.6%。
另一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衣履,下跌3.4%,以及耐用物品下跌2.6%。
今年首兩月合併計算,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升幅均為1.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1%、1.3%及1.4%。
政府發言人表示,展望將來,隨着國際油價自2月末以來因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升溫而急升,一些燃料相關的項目的進口價格壓力已上升。政府正密切監察外圍發展,並會採取適當回應以維持物價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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