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us收購案丨央視解讀:禁企業洗澡式出海
國家發改委昨公布,禁止美國科技巨頭Meta投資AI初創Manus,要求當事人撤銷收購交易。中國官媒稱,此案件反映出監管部門禁止企業「洗澡式出海」的不合規做法;並指出Manus早期主要研發在中國,技術團隊是中國工程師,這些關鍵特徵決定其人員、技術、數據的流動必然與中國利益產生關聯。
央視新聞報道,作為一家依靠中國工程師和基礎設施環境發展起來的AI(人工智能)公司,Manus在獲得美國投資後突然與中國元素進行切割。文章認為,這項被否決的併購案禁止的是企業「洗澡式出海」的不合規做法。
報道援引律師稱,Manus將總部遷至新加坡,而當時其核心業務還在境內,此後,公司將與核心業務相關的主要人員、技術等關鍵資產也陸續向境外轉移,同時境內的Manus公司被逐步與核心業務剝離,僅保留非核心業務的存量運營。整個操作最終實現了Manus系公司的核心業務由中國境內向境外的整體轉讓,觸發跨境投資交易的合規風險。但依據《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即便前期的向外遷移發生於創始人控制的關聯主體之間,後續交易仍會被納入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視野。
報道又指,當局其次禁止的是開放中的安全風險。內地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的根本目的,在於平衡對外開放與國家安全之間的關係。依法監管是有序對外開放的必要措施,與鼓勵外資在華興業投資並不矛盾。發展和安全要動態平衡、相得益彰。愈開放愈要重視安全,明確安全邊界,才能讓合規外資吃下定心丸,增強長期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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