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稀土:執董蔣泉龍離任 因無力償還個人到期債務
中國稀土(00769)公布,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發出的盡職審查報告,董事會知悉執行董事蔣泉龍存在多項尚未償還債務、暫停還款,甚至並無其他可強制執行資產以履行其還款義務,從而產生外部債務糾紛。董事會亦發現蔣泉龍涉及的逾期未償還債務總額已超過2億元人民幣。根據中國盡職審查報告,中國法律顧問認為蔣泉龍無力償還其個人名下經有效法律文件確認的到期債務。
鑑於中國盡職審查報告調查結果的嚴重性,董事會及委員會要求蔣泉龍就其償還債務的能力提供解釋及證明文件以回應中國盡職審查報告中的調查結果,惟董事會及委員會尚未收到他的任何正面回覆。
董事會昨日舉行會議,審閱中國盡職審查報告,並就蔣泉龍的尚未償還債務及還款義務進一步向其作出問詢。蔣泉龍再次拒絕提供任何合理解釋,董事會認為,他未能披露其未獲履行判決或法院命令的詳情可能構成潛在違反上市規則第13.51B條及第13.51(2)(k)條。
於董事會會議後,董事會向中國法律顧問尋求進一步意見,並獲悉蔣泉龍已自去年11月26日起暫停還款。鑑於他並無作出任何正面回覆,並經考慮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後,董事會確認他已自去年11月26日起暫停還款,且須於其暫停還款當日起離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