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醫療器械公共採購對歐盟採對等反制
中國財政部宣布,自今日起,在政府採購預算金額4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醫療器械時,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後,應當排除歐盟企業(不包括在華歐資企業)參與。
財政部官網發布的落款日期為7月3日的通知並稱,對於參與的非歐盟企業,其提供的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械佔比不得超過項目合同總金額的50%。上述措施不適用於僅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械能夠滿足採購需求的採購項目。
具體品目清單包括醫用光學儀器、超聲波儀器、醫用內窺鏡、人工臟器及功能輔助裝置、醫用制服等。
中國商務部今日下午就此發布答記者問稱,中國多次通過雙邊對話表示,願與歐盟通過對話磋商和雙邊政府採購安排等方式妥善處理分歧。但歐盟不顧中國釋放的善意和誠意,仍一意孤行,採取限制措施,構築新的保護主義壁壘。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說:「中方不得不採取對等限制措施。相關措施是為了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環境」。
由於認為歐盟企業在中國沒有獲得公平准入,歐盟執委會6月20日宣布,將把中國企業排除在500萬歐羅以上的醫療器械政府採購範圍之外。
一位歐盟官員表示,根據Medtech Europe的數據,2023年歐盟醫療技術市場價值約1500億歐羅;其中,政府採購佔70%的份額。這位官員說,500萬歐羅以上的合同僅佔招標的4%,但按價值計算卻佔到60%左右。
這位官員稱,中標者必須確保來自中國的醫療器械不超過50%。如果沒有替代供應商,則不適用排除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