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斯特擬修改小型IPO和中國企業上市規則
美國納斯特(Nasdaq)正修改針對小型首次公開招股(IPO)和中國公司的上市規則,不僅提高上市公司最低流通股數與融資額度的要求,更針對未能符合納斯特持續上市標準的企業,制定更嚴格的暫停交易與退市程序。
納斯特在對市場交易活動主動審查後提出修改上市規則,尤其是關注到在美國跨市場交易環境中與潛在拉高出貨相關的新興模式。去年,納斯特已加強對來自中國大陸和香港的小型IPO的審查。
納斯特擬議的調整共3項,一是採用淨利潤標準的新上市公司,其公眾持股市值最低門檻由目前的500萬美元提高至1500萬美元;二是若上市證券市值低於500萬美元,實施加速停牌與退市程序;三是中國企業新上市須至少集資2500萬美元(約1.95億港元)。
根據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3月的報告,目前在納斯特和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公司超過280家,總市值約1.1萬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