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原總經理李勇認涉貪 擇期宣判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勇涉非法收受財物6794萬餘元人民幣,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李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控罪指出,1996年至2023年,李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企業和個人在業務代理、產品銷售、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勇的刑事責任。
公關資料顯示,李勇是高級工程師,先後畢業於西南石油學院鑽井工程專業和北京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分獲學士和碩士學位。2003年4月至2005年10月,任中海石油(中國)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後任中海油田服務股份執行副總裁、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總經理助理、中國海洋石油執行副總裁、中國石化集團副總經理等職。
2020年9月,李勇任中國海洋石油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非執行董事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