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在職家庭津貼計劃部分申請處理時間超內部時限
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審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推行情况,發現在2022/23至2024/25年度(截至2024年9月)期間,有些申請的處理時間較長。在收齊資料並已處理的27.7萬多宗申請中,有4.9%的申請由收齊資料至完成處理所需的時間超過30天,介乎31至519天不等。
審計署審查2022/23至2024/25年度(截至2024年9月)期間收到的105宗申請,留意到在21宗申請中,審批主任向審批主管提交建議供其批核所用時間超逾內部訂明時限,逾時日數介乎6至331個工作天不等。職津辦表示,需時較長是因為有關申請人過往獲批的職津申請正接受特別調查或內部覆核。
審計署亦留意到有審批申請做法不一致的情況。在審計署審查了的105宗申請中,有1宗申請中的申請人為其租住公屋單位支付的租金按金被計入住戶資產,至於同樣居於租住公屋單位的67名申請人,其租金按金則沒有被計入住戶資產。此外,在3宗申請中,申請人或住戶成員把電子錢包餘額申報為住戶資產,但在另外3宗申請中,銀行結單雖有電子錢包的交易記項,但職津辦並沒有要求申請人申報電子錢包餘額為住戶資產。
另外,報告亦發現職津計劃在2018/2019年度推行至2024/25年度(截至去年9月)期間已展開的特別調查個案當中,最長處理時間為1301天、即3.6年,平均為210天。至於尚在進行的特別調查個案,由個案展開日至去年9月,最長相隔1221天、即3.3年,平均為231天。
審計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探討更善用科技及鼓勵網上提交申請;採取措施,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加快處理職津申請,例如探討可改善職津系統的方法;採取措施確保審批過程中採用一致做法,包括定期檢視計算為住戶資產項目的清單等,以及探討可適當地縮短特別調查個案處理時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