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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公署6場所列禁地 原港島太平洋酒店門外張貼告示

政府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兩項附屬法例昨日刊憲並即時生效,當中包括將國安公署6個履職場所列為禁地,其中西營盤干諾道西152號(原港島太平洋酒店)門外,今早已張貼藍底白字告示,寫有「禁地、禁止擅入」字句。

其餘公署佔用履職場所包括銅鑼灣道148號(原銅鑼灣維景酒店)、北角城市花園道9號(原城市花園酒店)、紅磡暢通道1號(紅磡維景酒店)、大角咀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以及大角咀海帆道,政府亦標示有關禁地的詳細地址及界定整個禁地範圍各點的清晰坐標。

據了解,當中紅磡維景酒店及南昌公園旁的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用地,是首度曝光由公署佔用的履職場所。

當局指相關禁地的範圍均是公署單獨佔用的履職場所,不涉及私人民居,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合理的影響。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無合法權限下進入禁地,最高可判監2年。若接近、查察或進入禁地、從事間諜活動,更可判監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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