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原政協主席韓勇貪逾2.6億人民幣 判死緩
陝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涉受賄逾2.61億元人民幣,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韓勇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經審理查明,1993年至2023年,韓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幹部任用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
法院認為,被告人韓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悔罪,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