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交通告票6月15日實施 初期續發實體告票
警方公布將於6月15日開始,實施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告票,同時推出「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的專屬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車主和司機可以透過應用程式核實及查閱電子告票,並以新的電子繳款方式,於網上清繳罰款。
警方交通總部交通管理及違例檢控科警司聶凱鵾表示,去年11月18日起,車主、駕駛執照及相關牌照持有人在牌照申請或續牌時,運輸署向他們收集已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讓警方作交通執法用途。警方將於6月15日開始,逐步實施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告票,若車主或司機已於去年11月18日之後,向運輸署提交電子聯絡方式,警方發出告票時,便會按其提交的電子聯絡方式發出告票。
警方表示,計劃推行初期會實施雙軌並行的過渡安排,即同時發出實體及電子告票,違例人士可選擇其中一張告票清繳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