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呃160萬佣金囚51個月 官斥令業界蒙羞
一名保險代理涉嫌訛稱6名客戶向一間保險公司投保多份保單,詐騙該保險公司佣金及獎金共逾160萬元,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被告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12項欺詐罪名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51個月。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斥責被告貪婪及違反僱主對她的信任,並有預謀在案發的一年多期間重覆犯案,其行為令保險業界蒙羞,考慮到被告不認罪,因此不扣減其刑期。
范庭恩,49歲,安盛金融有限公司時任理財顧問。案情指出,安盛於2014年11月至2016年9月期間,接獲12份聲稱由6名客戶申請的保單,被告以經辦代理身分簽署該等保單申請,並向安盛訛稱該等投保申請由有關客戶提出。
安盛其後批出該12份保單,並接獲相關的首年或首兩年的年度保費,而被告就該等保單獲安盛發放佣金及獎金共逾160萬元。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6名客戶並沒有提出上述投保申請,亦未曾就該等保單繳付保費,涉案保單其後因「斷供」而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