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男保安扼斃精神病女兒 陪審團一致裁定誤殺罪成
七旬男保安因長期遭受患精神病女兒的言語及肢體攻擊,3年前在家徒手扼斃女兒,被控一項謀殺罪。經審訊後,4女3男陪審團今日退庭商議不足一小時,一致裁定他謀殺罪脫,另一致裁定他基於激怒而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胡雅文把案件押後至8月6日作求情及判刑,期間將為被告索取一份精神科報告。
時任保安員陳桂生(現年74歲,案發時70歲)否認於2022年3月7日,在旺角海庭道海富苑海韻閣某單位內謀殺32歲女子陳杏詩。被告原擬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女兒2021年確診患有自閉症、強迫症及亞氏保加症等精神疾病,曾持續接受藥物治療。她性格內向,曾任餐廳侍應,遭解僱後失業6年。女兒與父母關係緊張,常因生活習慣問題包括清潔問題、物品擺放及洗碗等瑣事,經常發生爭執。女兒不時不讓父親如廁或睡覺。
被告在警誡會面中表示,他與女兒相處太大壓力,女兒動輒便因細枝末節爭執不休,他感到「頂唔順」、「忍無可忍」,「再係咁我覺得自己會精神分裂」,又指案發前想過殺害女兒;案發當日女兒阻止他小便,又用雨傘擊打他,他「忍無可忍」,形容為「最後一根稻草」。
精神科醫生判斷被告因新冠疫情、本身性格內向、與家人同住、受女兒長年言語及肢體虐待,出現焦慮和抑鬱等症狀。醫生指被告案發時患「中度適應障礙症」,有這樣的女兒實屬不幸。
陪審團退庭商議不足一小時達至裁決結果。法官裁決後感謝陪審團,指他們的協助是本港司法制度重要一環,又形容本案是悲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