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建築案丨判詞揭公司僅餘1.5億現金 若除牌或面臨清盤
近年涉及多宗致命工業意外的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原定明天(20日)在「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但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暫時批准精進建築申請暫緩除名決定。
高等法院法官鄭蕙心在判詞解釋理據指,上訴有可爭議的理由,若法庭拒絕暫緩除名,該公司收入及現金流將中斷,即使該公司最後上訴得直,也無法向屋宇署追討賠償。
判詞提到,如果精進建築被除名,需要停止6項未完成的建築項目,令收入及現金流中斷,而有關公司延誤工程罰款約3.36億元,也需向分判商及供應商繳付約2億多元。該公司現時只有1.54億元現金存款,被除名後停工有可能面臨被呈請清盤的風險,593名員工將失業。
至於繼續工程會否涉及公共安全或公眾利益,判詞提到,「精進建築」續期面試去年4月完成,而屋宇署延至今年5月才下決定,上訴的正式聆訊暫訂於8月26及27日,暫緩除名所涉及的相對時間較短,現階段不會評論「精進建築」的表現或事故紀錄,批准暫緩除名亦不應被理解為對上訴人表現或過往紀錄的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