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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第一層審批藥物註冊機制須有競爭性

政府計劃明年底成立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計劃明年內分階段推行「第一層審批」藥物註冊機制,至2030年全面推行,屆時本港將可自主審批創新藥物,毋須依靠其他地方的藥物機構認可。

衞生署助理署長陳詩濤在電台節目表示,推行「第一層審批」機制,會先審評一些較簡單及低風險的藥物,例如已註冊藥物的延伸應用;第二階段涉及成份和結構會較為複雜,例如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第三階段會涵蓋一些非首創的新藥和先進療法產品;最後擴展至所有的創新藥物。

被問到本港相對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審批機制,本港的新機制有何競爭力,陳詩濤表示,當局會釐定審批時間的目標及承諾,強調必須有競爭性。

他補充說,目前的「1+審批機制」,審評目標為150天,相較其他地方的同類型審批申請,差不多是最快,而機制推出以來,全部申請都可以在150天內處理到,部分更是快一些,相信本港承諾的時間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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