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 拘81人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7月7日至10日進行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行動中警方於大埔、粉嶺、上水、屯門、青山、元朗、天水圍及落馬洲,共拘捕81人,包括61名本地男子、19名本地女子及1名外籍男子,年齡介乎20至79歲,他們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等,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須於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在行動中扣查81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73部電動單車及8部電動滑板車。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