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前董事長劉軍受賄 判囚11年
內地足球領域腐敗案,中超聯賽公司原董事長劉軍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案,今日湖北省通山縣人民法院公開一審宣判,被判有期徒刑11年,罰款110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軍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60萬元;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5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10萬元。對劉軍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足協原主任王小平受賄判囚10年6個月
另外,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原主任王小平受賄案,今日在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公開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王小平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70萬元;對王小平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