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伯涉向婦人噴殺蟲水改控襲擊罪 下月再訊期間准離港
因爭產而為人認識的何伯及何太,涉嫌於今年5月在屯門站疑與一名婦人口角,期間涉取出殺蟲水噴射對方,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何伯今日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修訂控罪為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押後案件至9月30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保釋,並獲准期間短暫離港,其餘保釋條件維持不變。
何伯今早親自出庭應訊,左手有2指以白色繃帶包裹,庭上讀出修訂控罪後,何伯點頭稱「明白」。控方指本案備受媒體關注,故申請匿名令,將案中控方證人改以「X」及「Y」稱呼。
77歲被告何煊,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於2025年5月25日,在香港新界屯門兆康路港鐵兆康站大堂D出口,襲擊女子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