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賄上司包庇缺勤騙薪 前物業代理候判刑
美聯物業一名前物業代理,涉賄賂其上線分行經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並虛報值勤紀錄以詐騙公司薪金共逾5.8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劉淑嫻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至9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黃民斌,31歲,案發時為美聯物業將軍澳一間分行的物業代理。同案被告梁傑,32歲,涉案分行經理,今日否認一項欺詐罪名,案件訂於10月14日進行審前復核。
案情透露,2021年5月底至12月底期間,黃民斌與涉案上司向公司虛報值勤紀錄,詐騙薪金共逾5.8萬元,他獲發薪金後,每月向上司提供數千元,以求對方包庇他缺勤,前後支付賄款合共3.8萬元,調查發現黃民斌於案發期間在一間餐廳任職全職侍應,實際上僅在美聯物業工作數天。
黃民斌又承認於2021年6月底至2022年7月中期問,與上司向公司訛稱一宗沙田私人住宅物業買賣由他經辦,從而詐騙公司向二人多付佣金共逾2.2萬元,惟黃民斌並沒有參與該宗物業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