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青局:暫停議員職能和職務是最嚴厲處分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以書面通知屯門區區議員葉吉江,就其危險駕駛罪被法庭判刑構成行為失當一事,決定明日起暫停葉吉江的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星期。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指出,政府在2023年完善地區治理時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以加強對區議員的問責性和增加區議員工作的透明度。這是政府首次根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對區議員行為失當作出調查及處分。根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對行為失當的區議員的處分包括勸喻、警告、罰款以及暫停該議員的職能和職務。暫停議員的職能和職務是最嚴厲的處分,首次被暫停職務的期限最多為兩星期。
葉吉江在停職期間不得以議員身分行事,例如不能出席區議會會議,以及不得以議員身份會見市民、出席地區活動、進行宣傳或聯絡活動等。他的辦事處職員亦不得以區議員的名義代區議員行事,如發出信件或轉介投訴等,但仍需要按照原承諾的辦公時間作有限度運作,如通知有關人士或團體,區議員因停職而未能出席於該期間的會議或活動;讓市民索取通過區議員辦事處派發的資料、表格或物資等。其辦事處必須於辦事處門口張貼告示通知市民該區議員被暫停職能和職務的期限,以及未能在此期間以議員身份為市民服務。
在葉吉江停職期間,區議會為市民提供的服務並不受影響。當區民政事務專員作為區議會主席,已請當區其他區議員協助加強留意居民所需,為有需要市民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