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體育園分判商偽造賬目逃稅判囚10個月及賠償1460萬
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啟德體育園建築項目工程分判商,串謀一名商人偽造賬目逃稅逾1460萬元,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並遭頒令須向政府賠償涉案稅款。項目總承建商職員早前承認收賄100萬元,候判期間因病離世,因此法庭只處置涉案賄款而沒有就其罪行判刑。
63歲的姚樹穩為利成泥水工程董事兼股東,被判入獄10個月。他另被頒令須向政府賠償逾1460萬元,即上述罪行令稅務局少收利成的稅款。同案64歲被告姚順全,為順發貿易東主,被判囚5個月,緩刑兩年。
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時指出,故意逃稅屬嚴重罪行,本案串謀偽造賬目所涉金額不少,並涉及三個財政年度。姚樹穩是案中主腦及得益者,法庭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已向政府賠償相關款項及各項求情因素後,遂判處他監禁10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