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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偲嫣子菜刀傷食客 囚2年2月

已故「正義聯盟」發起人李偲嫣兒子劉仲朗,於2年前在紅磡餐廳「雞煲皇」內,與食客因使用廁所問題發生爭執,其後以30厘米長的菜刀傷人,並在保釋期間缺席法庭聆訊,今早在區院承認有意圖傷人等2罪,被判監禁2年2個月。

31歲被告劉仲朗,報稱廚師。控罪指他於2023年9月23日在紅磡蕪湖街123號地下餐廳「雞煲皇」,意圖使洪姓男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另指他於2024年7月2日,身為獲准保釋的人,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

辯方代表求情指出,被告沒有刑事定罪記錄,案發時被告與事主一行人素不相識,並非有預謀犯案,僅因一時衝動而襲擊事主,明言行為愚蠢,望法庭輕判。

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指出,被告在本案使用的武力程度嚴重,儘管事主用手擋刀,惟左手仍遭被告斬傷,部分菜刀的金屬碎片更殘留事主體內,並直言不接納被告忘記出庭的解釋,終判處他監禁2年2個月。

資料顯示,被告於2020年曾與繼父爭執,以三腳架毆打對方至面骨骨折,原被控一項傷人罪,控方其後表示,律政司考慮被告與事主的背景後,認為適合以守行為方式處理,被告同意案情後撤回控罪,最終准以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另須付500元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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