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非禮女途人囚半年 官斥破壞法紀
一名休班男警涉嫌在深夜於黃大仙尾隨非禮一名女子,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6個月。
33歲被告鄭毓偉,報稱任職警員,被控於2025年2月4日,在黃大仙鳳德道附近行人天橋升降機外非禮女子X。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任警員13年,因一時醉酒犯案,已令他失去工作,又指被告不時帶2名女兒做義工,是一名守法盡責的父親,望裁判官可考慮他已還押19天予以輕判。
裁判官陳志輝判刑稱,本案情節嚴重,對被告醉酒後犯案一事感震驚,事主X被摸胸後跌倒,被告仍繼續侵犯,被捕後全盤否認,更辯稱只協助制服非禮犯人。
裁判官指男警身為警員,不但沒有保護市民,反而危害市民安全,破壞法紀,遂判他監禁6個月。
案情指出,X於案發日凌晨獨自回家時遭被告一直尾隨,到鳳德道行人天橋升降機口按掣等候電梯期間,遭被告多番非禮,X大聲呼救,被告逃離現場,X一直追着被告至鑽石山港鐵站A1出口,數名途人及另1名休班警員協助她制服被告。
被告被捕後警誡下否認犯案,並聲稱當時在協助制服非禮X的男子,惟警員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確認案發時在涉案路段,只有X追着被告,沒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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