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丨陳國基:多行不義必自斃充分體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罪成,今早被法庭判囚20年。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法庭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黎智英這個危害國家安全的首惡分子定罪量刑,彰顯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彰顯香港特區法治維護公平正義,也是多行不義必自斃法理天道的充分體現。
陳國基指出,黎智英種種惡行,行為卑劣,禍港極深,其罪行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也給全港市民尤其是青少年朋友帶來很多警示和深思,讓大家想清楚,維護國家安全事關每個人的福祉,就好像空氣和水一樣不可缺少。
他又呼籲市民必須保持警惕,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仍然存在,外部勢力與反中亂港分子並未罷休,特別是青少年,要特別小心像黎智英之流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人們的善良和稚嫩,操弄認知和心智,扭曲動機和行為,變成實現他們邪惡圖謀的棋子。
陳茂波:黎智英打擊投資者信心 懲處伸張正義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黎智英多年來以《蘋果日報》操控輿論,反中亂港、煽動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仇視、煽動分裂,以至鼓吹外部勢力干預中國內政,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香港社會的安全穩定,亦打擊了投資者信心以及香港國際商貿和金融中心的聲譽。今天法庭對他依法懲處,讓正義得以伸張。
陳茂波指出,此次判刑向各界發出了明確的訊息: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若試圖危害國家安全、干擾法治,必會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依法保障國家安全,就是保障廣大市民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下生活的權利和自由,同時也是保障海內外營商者和投資者的利益。
事實上,隨着《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繼實施,香港社會恢復安寧,法治更趨穩固,國際資金持續流入、海內外企業和人才加速滙聚本港,整個社會正集中精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將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推動自身的高質量發展,為香港開創更美好的將來。
林定國:或有後續法律程序 不會作具體評論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法院今早在黎智英一案頒下判刑判決,由於案件可能尚有後續法律程序,律政司現階段不會就判決內容作具體評論,有需要時會在後續司法程序中向法庭詳細闡述。
林定國強調,在本案及其他所有國安案件中,律政司一直以來都盡心竭力依法履行憲制責任,做好檢控工作,以確保在實際上所有國安法律都能全面和準確落實和執行,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令違反相關法律的人士必須依法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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