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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丨涉百萬賄幼稚園主任打尖 家長等14人還押下月判刑

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涉行賄烏溪沙英基國際幼稚園1名時任行政主任,以安排12名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賄款共約110萬元,早被廉署起訴,經審訊後,14人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貪污罪名成立,暫委法官陳慧敏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下月31日判刑。

時任幼稚園行政主任前年已認9罪

被告分別為林泯希及其丈夫張珈銘;蔡慧妍及其伴侶李俊朗;9名母親包括黃蕙娗(前稱黃詠雯)、劉映均(前稱劉慧德)、馬賢文、李洁冰、徐惠謙、江靜雯、黃美雪、麥偉琪及朱霜叶,以及商人蕭裕邦,年齡介乎35歲至48歲,至於
同案56歲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2024年10月已承認共9項罪名。

案情透露,案中13名家長及商人蕭裕邦,分別向林珍妮提供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賄款,共約110萬元,以換取英基提供幼兒班學位予12名學童,即涉案11個家庭的子女,以及蕭裕邦生意夥伴的女兒。

家長付賄款後 學童均獲優先插隊

其中一名家長江靜雯藉貪污手段令其孩子獲取錄後,主動聯絡林珍妮煽惑對方由其好友蔡慧妍收受賄款,以協助蔡慧妍的孩子獲取幼兒班學位。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12名學童通過幼兒班入學面試後,原本在校方收生輪候名單中排在較後位置,但各被告支付賄款後,該12名學童均獲優先插隊入讀該幼稚園。

廉署提醒家長,為子女辦理入學申請時,切勿行賄學校教職員以換取入學機會,家長如被索賄,應拒絕並立即向廉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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