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詐騙判囚34個月 准以500萬保釋等候上訴
立法會前議員兼亞洲資源控股(00899,現稱中加國信)前大股東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被控於2013年至2015年期間,在公司集資計劃中串謀內地商人馬鐘鴻,隱瞞一項涉及非法款項共逾2億元的秘密「賣殼」協議,並處理犯罪得益4200萬元。兩人早前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成,分別判囚34及37個月,
詹培忠今日第二度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聽罷陳辭後批准他以現金500萬元保釋,須遵守一系列條件,包括不得離港。
詹培忠去年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今天則透過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再次申請保釋。法官楊家雄批准詹培忠的申請,但須以現金500萬元現金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須與妻子同住淺水灣住所、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須交出旅遊證件,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資料顯示,原審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2024年12月裁定詹培忠及詹劍崙罪成。練錦鴻判刑時指出,詹培忠為整個勾當的策劃者,詹劍崙則濫用職權以及上市公司董事會與公眾對他的信任,兩人刑責相同,遂以監禁48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案件耽擱多年,故酌情減刑8個月,再因詹培忠樂善好施,歷年捐款近億元,且任職立法會議員多年,各減刑3個月;詹劍崙亦因多年來貢獻社會,減刑3個月。
另外,涉案商人馬鐘鴻2022年潛逃後被通緝,案中另一被告王蓓麗涉協助馬鐘鴻處理4200萬元犯罪得益,洗黑錢罪成囚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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