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入食肆丨料5月8日生效 首階段予逾20平方米餐廳申請
政府放寬讓狗進入食肆於5月8日生效,將於周五(13日)刊憲,下周三(18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環境及生態局與食環署提交立法會文件表示,首階段擬設約500至1000個名額,約佔全港食肆3%至5%,會因應實際運作情況、業界和社會反應等,在推展下一階段前按需要優化執行細節。
政府指有意見認為如餐廳太小,讓狗進入可能阻塞主要通道,影響員工走動,亦有風險會踩到狗而造成危險,決定首階段只開放予面積大於20平方米的餐廳申請;基於安全考慮,不接受火鍋店和烤肉店申請。
禁格鬥狗隻 須綁長度不超過1.5米狗帶
政府計劃在修訂規例中訂明,進入食物業處所的狗隻並非「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狗隻在處所時須時刻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狗帶,被成人穩妥地牽引或被穩妥地綁在固定附着物上,狗隻在處所的任何時間,都不得處於食物室。
食環署稍後會為業界舉辦簡介會,漁護署亦會邀請動物福利機構,為業界前線員工舉辦講座分享與動物相處的知識,並推出宣傳短片,並在網上專頁和社交媒體發放訊息,讓社會知悉有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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