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丨周四起禁外攜 警方:不主動執法 個案轉介控煙辦
本港周四起(30日),所有人士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
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表示,新法例的主要執法單位是控煙辦,警方不會主動執法,警方若遇到相關個案,會檢取證物,並記錄涉案人士的資料,將個案轉介控煙辦,有需要時亦會採取拘捕行動。
海關:黃金周口岸等加強宣傳
海關關長陳子達指出,海關主要是堵截這類產品流入香港,如有截獲會交予衞生署控煙酒辦跟進。
新規例適逢內地五一黃金周,陳子達指不希望旅客不清楚本港的規定,已在內地如羅湖口岸及地鐵站,展示相關宣傳,旅客如有疑問,可以在微信透過海關的人工智能聊天機械人,了解本港法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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