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首長責任制丨楊何蓓茵:從無為調查設界限 不存在重納常秘
政府將「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兩級調查機制,稱為「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調查對象會涵蓋牽涉在有關問題中的所有人員,如常任秘書長牽涉其中,也會包括在內。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出席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會議後見傳媒表示,從來無為調查設界限,強調啟動調查是基於問題本身,問題觸及的人、制度和事件都會調查,否則調查就會失去效用,因此不存在將常任秘書長重新納入的問題。
她表示,早前在電台節目的解說亦提過,應該要調查的人,就需要調查,只是常任秘書長的日常工作是向局長負責,遇到問題時要幫局長解決,與局長是夥伴關係,一起做好政策、做好政策制定、做好政策推廣和落實。
楊何蓓茵又說,常任秘書長是公務員,公務員要負的是行政責任,至於政治責任就是政治委任官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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