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盜竊丨偷行李拿回家後打不開扔丟 販管主任囚7個月
一名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兼職遊學團領隊時,去年7月在機場偷走別人行李,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判囚7個月。被告聞判時一度哭泣。
「一時唔小心」到另一行李帶偷竊
42歲被告李國政,任職小販管理主任,被控1項盜竊罪,指他於2025年7月6日,在機場1號客運大樓第五層13號行李帶,偷竊一個28吋卡其色行李箱,及一部手提電腦等,共值逾3.3萬元。
被告承認作為導遊帶研習團回港,取回自己行李後,「一時唔小心」走到另一條行李帶偷竊他人行李箱,在警誡下表示回家後發現無法打開行李箱,便到垃圾房丢棄。
辯稱回到住所樓下大堂時已感後悔
辯方求情指被告不知自己當時在想什麼,知道被CCTV拍到不能逃避,回到住所樓下大堂時已感後悔。
裁判官施祖堯斥被告行為影響香港旅遊城市聲譽,失竊財物包括一部電腦,對其私隱構成風險,亦為事主帶來不便,考慮被告願賠事主1.5萬元,判被告監禁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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