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採納調解監管制度小組建議 鞏固本港調解之都地位
律政司轄下調解監管制度工作小組完成檢視本港調解規管框架,並提出7項建議措施。律政司歡迎並採納工作小組的建議,會積極推進落實相關建議措施,鞏固香港作為「調解之都」的地位。
工作小組於2024年底完成全面檢視,並在去年完成持份者諮詢後,敲定7項建議措施,重點包括調解在香港繼續作為非持牌活動,執業調解員毋須受強制發牌或認證制度規管;香港調評會應繼續以擔保有限公司形式運作,以履行其作為由業界主導的調解資歷認可及監管機構的角色,並強化和擴大其角色及職能;此外,香港調評會應敲定並落實健全的投訴處理及紀律處分框架,以執行《調解守則》,並應採取措施在其網站建立公布紀律裁決結果的資料庫等。
律政司表示,將繼續致力在香港建立一個世界級的調解框架;現正推進修例工作,以賦予香港調評會法定委任調解員的權力,從而促進調解的發展。律政司會於今日就修訂條例草案擬稿的主要條文展開持份者諮詢。在考慮持份者意見後,律政司計劃於今年下半年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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